政府推新土地業權註冊制度 議員促設舊土地自願轉換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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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發展局建議修例,在新土地實施業權註冊制度簡化業權轉讓程序。有議員關注何時能在舊土地實施,又建議推出自願轉換機制。當局指要先處理好賠償機制等,又指會適時提出立法建議,就逆權侵佔設通知制度。

政府在2004年制定《土地業權條例》實施業權註冊制度,註冊的業權擁有人將獲承認為真正擁有人,但條例一直備受爭議,至今未開始實施。

發展局早前建議修例,先在新土地實行。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討論修例建議,有議員關注新土地何時能實施新制,又建議設自願轉換機制。

立法會議員(新界北)劉國勳:「是給一些業權相對清晰,甚至自己願意付出法律成本等,釐清或證明業權明確時,可讓他由舊的契約制度轉至現時的業權註冊制度。」

發展局局長甯漢豪:「始終一涉及現有土地,自己舉手願意轉的人,哪怕他多願意也好,都可能未來會有第三方、第四方的人走出來反對他的業權,到那個環境應如何處理?賠償應歸向誰?賠償多少?這些正正是持分者關心的問題。」

這次修例同時不再容許新土地出現逆權侵佔,現時任何人佔用土地12年就可申請逆權侵佔。法改委2014年曾建議設通知制度,佔有人在佔用土地10年後,原有業主在接獲通知後,兩年內不反對才可申請。甯漢豪指,會適時提出立法建議。

甯漢豪:「法律改革委員會的建議是希望我們趁著實施業權註冊制度時,取消逆權侵佔。現有的,當時就提議了,剛才提到的方向,有通知制度,取消不到就設通知制度,這我們會看看,適時,看看何時做這工夫。」

政府預計3月提交修例草案,即使今年內能通過,最快都要到2027年上半年才能實施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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