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明不小心駕駛案延至本月24日續審

3 年前
藝人楊明去年在山頂馬己仙峽道發生交通意外,被控「拒絕提供血液樣本作酒精測試」、「不小心駕駛」和「車窗玻璃透光度不足」共3項控罪,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續審。之前他否認第1項控罪,但承認第2及第3項控罪,法庭裁定他1項罪名表證成立。 (影片: 亞新社 EYEPR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