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與兩名壹傳媒高層涉欺詐案12月再提堂

【Now新聞台】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兩名集團高層被控違反地契,使用將軍澳工業邨用地,涉嫌違反欺詐罪,案件押後至12月再提堂。

被告壹傳媒行政總監黃偉強、營運總裁周達權抵達法院應訊,他們與正在監禁的黎智英被控欺詐罪。

控方指,辯方已入稟高等法院,挑戰警方搜查壹傳媒大樓以及三名被告的寓所,是否超越搜查令權限,認為是挑戰警方在國安法下行使的權力以及證物的呈堂性,故申請將案件交由國安法指定法官審理。

法官陳廣池說,案件只單純地涉及欺詐罪,而非國安法下的控罪,不能因舉證困難,延伸至涉及國安法問題,要求控方提交書面陳詞再作決定,將案件押後至12月再提堂,並於明年3月起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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