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期電子消費券4月派發 移民同樣可獲發放

2 年前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今日公布電子消費券派放細節,他表示,電子消費券會先發放第一期的5000元消費券,會向去年成功申請的市民直接發放,不需要再辦手續,市民在下月會直接收到,但就未確定實際派發日期。 預算案及稅務政策組主任王學玲表示,如果以WeChat Pay HK、支付寶香港和Tap & Go領取第一階段的消費券使用日期直至10月31日,比去年計劃長,而八達通用戶亦要在5月至10月累積到4000元消費,才可領取餘下的1000元。而如果用戶想轉換平台,可以在第二期申請時轉換,首期不設轉換平台機制。如果已取消八達通或電子錢包,或者樂悠咭的市民,已退回原本的八達通卡,可致電八達通的熱線29695500,辦理更新手續。 被問到移民後是否可繼續取消費券,王學玲表示,政府並無定義何謂移民,即使移民後仍然返回香港,因此只會限制消費券只能在香港使用,政府表示,消費券去年有約630萬登記,可能有人認為自己不會返港所以沒有登記,認為消費券可以有效限制在香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