貝特(01491.HK)須額外披露承銷及佣金資料 新例後首家

2 年前
本港監管機構繼半年前宣告將加強打擊新股失當行為後,正逐步介入以確保提高新股透明度。內地家品生產商貝特集團(01491.HK)於上周五已截止公開招股,原定本周五掛牌,不過,據彭博報道,該公司被監管當局要求在其初步招股書中額外披露五項上市前需要滿足的條件,若披露不令人滿意,或存在被叫停上市的風險。 《彭博》報道,證監會及港交所(00388.HK)要求貝特集團額外披露五項上市前需滿足的條件,包括經紀佣金、IPO定價、股票分配、一年內每月更新集資使用情況等,以往很少有上市發行人要求披露以上的條件。雖然監管機構仍允許貝特集團發售新股,但如果披露不能滿足其要求,仍有可能被叫停上市計畫。貝特集團及港交所不予置評。 貝特集團在招股書中披露,以智富和國泰君安帶頭的七家承銷商,將獲得10%佣金,總額為4070萬元,佔最高上市集資額的27%。該集團表示,佣金率相對高於其他投資者熟知的大型企業,是因為貝特集團是一家小型企業,承銷商需花費更多時間和精力向投資者推銷。 此外,證監會和港交所今年5月的發表涉及IPO失當行為的聯合聲明,列出了這些IPO可能會發出的危險信號,包括市值勉強達到最低上市門檻、異常高企的承銷佣金或其他上市費用、股權高度集中在少數投資者手中等。不過,證監會和港交所今次並無指控貝特集團涉及以上的任何不當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