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正宇:政府擬放寬強積金投資內地債券

2 年前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12月22日在財庫論網誌宣佈,財庫局及積金局已完成「便利強積金投資於中央政府及內地政策性銀行債券」的相關研究,現向公眾介紹實施方案及時間表。 許正宇表示,中央政府及內地政策性銀行債券具備派息、穩定及低風險的優勢,便利強積金投資正好讓制度有更多元及穩健的投資選項和回報。內地債券市場已經是全球第二大及亞洲第一大市場,多個國際主要債券基準指數相繼公布納入內地在岸債券。 網誌文章指出,由於並非所有中央政府及政策性銀行發行的債券都有信貸評級,目前規定限制了強積金對有關債券的投資。截至2021年9月30日,相關投資只佔強積金總資產值的0.27%(26億元人民幣),規模遠少於投資在內地商業機構發行的債券(230億元人民幣,佔強積金總資產值2.41%)。 故在落實方面,財庫局計劃將中央政府及三家政策性銀行,包括國家開發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及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納入為「獲豁免當局」。現時的「獲豁免當局」包括特區政府,及得到最高信貸評級的任何政府、國家或地區的中央或儲備銀行等。 納入為「獲豁免當局」後,每個強積金基金可把最多三成的資金,投資於中央政府或政策性銀行同一次發行的債券,並可選擇把所有資金投資於其至少六次不同發行的債券。 強積金制度自2000年起實施,目前管理共約1萬2千億港元的資產,為本港400多萬勞動人口的強制性退休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