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說樓市|柏傲莊III樓花期驚變45個月,原來已被中止售樓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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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集我們曾報道,新世界及港鐵合作發展的大圍「柏傲莊III」需拆卸重建,當日以兩年期樓花姿態登場的「柏傲莊III」,至今樓花期延長至45個月,超出地政總署預售樓花的30個月期限,究竟法例是否容許呢?

1961年起實施的「預售樓花同意書」制度,其中一個目的,就是確保樓花買家在簽署買賣合約後,可獲得他們購入的單位,發展商需要展示具備完工的建築費及顧問費。因此,除了一般申請預售所需的地契文件、地皮買賣紀錄文件外,發展商亦需要透過建築按揭、銀行承諾書、或無擔保貸款合約方式,確保發展商有足夠建築費完工,同時獲屋宇署批出上蓋動工通知書,及認可人士提供預計關鍵日期。

2021年6月首次發售的「柏傲莊III」,原預計關鍵日期2023年6月30日,本身已屬於樓花期頗長的物業。其後因拆卸工程,需要把預計關鍵日期延長9個月,延長至2024年3月31日,當時仍未超出地政總署容許樓花推售期限。但當今次宣布延長至2025年3月31日後,樓花期驟然拉長至45個月,超出可接受期限,去年簽署的合約是否仍有效力?

地政總署曾書面回覆我們《胡 ‧ 說樓市》,表示已簽訂買賣合約的買家不受影響,相關買賣合約仍然有效,買賣雙方仍受合約條款保障及規限。既然如此,豈不是代表地政總署批出「預售樓花同意書」後,發展商可任意把樓花期無限拉長,而地政總署也無計可施?

至於今次「柏傲莊III」,地政總署回覆我們《胡 ‧ 說樓市》表示,「柏傲莊III」需拆卸重建,以至發展商未能符合「預售樓花同意書」的部份條件,包括30個月的樓花期,其「預售樓花同意書」已於2021年7月9日「暫時中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