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說樓市】大廈維修後狂漏水 承辦商失聯唔跟點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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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法例規定,樓齡超過30年的私樓要強制驗樓,發現問題就要大維修,但如果維修完仲衰過未維修,可以點算?今集的苦主,在大廈維修後竟發現每逢下雨天,牆身就不斷滲水,維修公司做啲唔做啲之後失聯,究竟政府幫唔幫到佢? 十年前搬入頂層連天台單位的陳先生,五百幾呎單位空間寬敞,入住後一直安好,但自從六年前大廈進行大維修後,有一次下雨天卻發現主人房牆身濕透,自此每逢下雨天總有滲漏。 跟業主立案法團交涉,找回大廈維修公司再作檢查,維修公司其後在主人房外牆塗了一層防水油,更拍心口表示沒有問題,但滲水問題根本沒有改善。維修公司又建議業主在天台多塗一層防水油,但始終問題都未能根治,其後維修公司索性連電話也不接聽。 陳先生指,本來要求業主立案法團不要找尾數給維修公司,但最後法團卻不知不覺地把尾數支付給維修公司。 問題解決不了,陳先生只能獨自處理。其實食環署跟屋宇署成立了「聯合辦事處」協助處理相關問題,我們嘗試致電處方了解程序,政府職員表示「聯辦處」職員會利用電子濕度儀進行「濕度測試」、「色水測試」及「反向壓力測試」。 政府服務承諾規定「聯合辦事處」在接獲舉報後六個工作天內聯絡調查。但會否進行上述三項測試,就必須在入屋第一次檢查時,發現滲漏地方濕度高於或等於35%、以及需確定滲水問題由其他單位引致才會進行,但具體要怎樣檢查、檢查多久,業主事前很難知道。 更重要一點,如果滲水地方是自己入契天台,而並非由「其他單位」所引致又如何處理? 處方表明不會受理。 聯辦處職員強調,處方只會出一份報告指出漏水源頭,但不會協助後續根治漏水問題,故仍需要屋主自行處理。根據網頁資料顯示,索取聯辦處報告逐頁收5.1元的手續費,另加影印費,手續費上限229.5元。 業主覺得,委託政府部門幫助有限,寧願自己尋找專家處理,但過程又會如何? 請繼續留意《胡.說樓市》及《Yahoo財經》平台合作的節目,我們會看看專家如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