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40票贊成2票反對通過完善選舉草案

3 年前
立法會今日(27日)以40票贊成2票反對,三讀通過《2021年完善選舉制度(綜合修訂)條例草案》,當中醫學界議員陳沛然及熱血公民鄭松泰投下反對票。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表示,去年國安法成功止暴制案,早前立法會又通過宣誓條例,完善選舉制度的法例通過後,會為愛國者治港提供堅實及全面的制度保障,議會重回正軌,與特區的政治體制其他組成部分,共同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及發展利益。 民建聯李慧琼指,去年中央出手制訂國安法,香港立即止暴制亂,今日立法會審議完善選舉制度,讓香港政治制度由亂轉治,期望政府及社會把握這個穩定的社會及政治環境,集中精力發展經濟改善民生。 新民黨葉劉淑儀認為,條例通過後,香港可以開創一個新時代,立法會重回正軌,相信可以協助政府解決民生問題,亦希望可以讓社會更加和諧。 修例草案裡面,新增兩項罪行規管選民行為。故意妨礙或阻止人投票,以及在選舉期間藉公開活動,煽惑他人不投票、投白票或廢票即屬違法,最高可判囚3年。最後投下反對票的鄭松泰認為,呼籲投白票及不投票的罪名非常重,他表示,呼籲投白票只是政治表態,但與顛覆國家主權的差距非常大,今天用非常嚴厲的法例,去規管這個行為,是非常不對稱,就如用大炮去打一隻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