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學堂0113:在香港如何買賣外國的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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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時本地的投資者要買賣香港以外地方的證券,普遍可以透過傳統方式(如利用電話、傳真),或互聯網落盤交易。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任何人士在港經營證券業務,不論代客買賣哪個地方的證券,都必須向證監會申領牌照,並持續受到證監會的監管。投資者買賣外地股票時若要得到本港法規的保障,就必須與領有合適牌照的中介人進行交易。一如買賣本地的證券,有意買賣外地股票的投資者,必須與中介人訂立客戶合約,明確地訂定雙方在交易上的權責;此外,投資者亦應確保在交易完成後,獲發成交單據及賬戶結單,讓自己能夠清楚賬戶內的活動 情況。投資者於本地買賣外地股票,除要留意本地的監管法規外,亦應主動認識有關國家及交易所的監管規則,以了解當地監管者有否為境外投資者 設立保障措施。由於本地的持牌人有可能把客戶買賣外地股票的指示,交由當地交易所的會員代為執行,因此,投資者有必要對這些「海外經紀」多作了解,有需要 時更應向海外監管者查證他們的合法性及可靠性。要知道個別海外監管者的聯絡地址,投資者可向證監會查詢,或進入證監會網頁「 其他金融監管機構及相關團體 」一欄,透過互聯網與某些海外監管者接觸。在投資有關的產品之前,你亦應細心閱讀該產品的銷售文件,全面明白其特點、所投資的市場、運作及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