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議員或月底宣誓 多名泛民議員請辭

3 年前
立法會昨日三讀通過《公職(參選及任職)(雜項修訂)條例草案》,即是區議員需要宣誓,當局指,會盡快安排區議員宣誓,早前有消息指,5月底會安排區議員集體宣誓。 在關於宣誓的議案通過之前,已經有近29名民主派的區議員,以不同理由請辭,部分如西貢區的范國威、北區的林卓廷等,就由於立法會初選未被還押,以無法執行區議員職務的原因請辭。而觀塘區議員梁凱晴、南區區議員袁嘉蔚等,就因為被判囚而失去席位。 不少區議員是因為拒絕宣誓而辭去職位,葵青區區議員黃潤達早前就在Facebook宣布,表示不想在宣誓後自我限制,又擔心個人包家庭承擔政治風險,所以決定不會宣誓,因此請辭。黃大仙區議員劉珈汶亦在Facebook宣布請辭,並退出公民黨,她表示作為區議員,可做之事少之有少,不想成為棋子,因而請辭。 根據條例,如果區議員被判定宣誓無效,會即時停職,直至法庭有判決。根據往例,一旦被取消議席,有可能會被追討薪津。泛民政黨民協已經宣布,決定留守區議會,民協所有區議員都會宣誓。而民主黨則建議區議員宣誓,但並不強制。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郭偉強就批評辭職的區議員心中有鬼,又指不少市民歡迎他們辭職。 投下反對票的議員鄭松泰認為條例存在極大問題,違反無罪假定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