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得有房、父母不能是農村的” 不滿相親對象她索賠3萬8

4 年前
在“520”這樣一個充滿愛意的日子,陳女士卻和婚戀服務公司對簿公堂。 為了找到心儀的伴侶,陳女士一擲近3萬元與一家婚戀服務公司簽訂合同,享受精准匹配擇偶服務。但陳女士認為,婚戀服務公司推薦的男士不符合她提出的“在京有房”、“父母不能是農村的”要求,以違約為由提起訴訟,要求公司返還服務費並支付違約金等共計38000餘元。 此案近日在北京西城法院開庭審理。這位男士條件其實非常優秀,年薪50萬,也有購房意願,只是在京尚未買房。陳女士稱已明確告知婚戀顧問男方要有房,父母不是農村的,擔心將來養老負擔較重。婚戀服務公司代理人回應,這位男士家原來是在農村,後來在城鎮買了房,搬到了城鎮,農村還有樓,兩邊都有房。通過自己的努力到了城鎮,在城鎮裡買房、生活,難道說出生在農村就永遠是農村人? 經過法官辨法析理,雙方當庭達成調解協定,一致同意在扣除兩次服務費用後,由婚戀服務公司將剩餘24000余元服務費退還陳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