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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尋 李柱銘 緩刑 的結果,共 3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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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18集結案】黎智英等7人組織非法集結罪脫 終院駁回律政司上訴
    【Now新聞台】2019年八一八非法集結案,黎智英等七名民主派人士早前獲上訴庭撤銷組織非法集結罪,律政司上訴被終院駁回。 案中獲判緩刑的李柱銘和吳靄儀自行到終院應訊,七人早前向高等法院上訴庭上訴,獲撤銷組織非法集結罪,但維持參與非法集結定罪。 控方指上訴庭對組織集結的定義過於狹窄,指七人在流水式集會帶頭遊行,當中亦有被告用咪高峰和做手勢指導遊行人士,顯示...
    now.com 影音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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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黎智英等7人上訴成功! 「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名撤銷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資深大律師李柱銘等7人,涉於2019年8.18在維園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成被判監或緩刑,上訴庭昨裁定7人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得直,參與罪維持原判,經調整後黎智英等4人獲減刑3至6個月。 上訴庭於判詞指,「組織者」的詮釋應為有系統地組織或安排的人士,或是獲當局以書面准許舉行活動者。上訴庭認為,通知書中沒列出7人名字,民陣早於維園已組織公眾集會,而非由7人組織,沒證據顯示7人為民陣成員或要員,各人亦非參與計劃或組織遊行路綫,亦...
    現代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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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18集結案黎智英等7人上訴 獲撤組織非法集結罪 參與非法集結維持原判
    ...要看判詞,因為一切都要看上訴庭說了甚麼,決定下一步怎辦。」 她跟另外6人,黎智英、李卓人、梁國雄、何秀蘭、何俊仁及李柱銘,被控2019年8月18日在民陣的維園流水式集會,組織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經審訊後兩罪罪成,判囚8至18個月,他們不服...充分證據顯示他們有參與集結,原審法官的量刑起點及酌情減刑都沒有錯,定罪及刑期維持原判。 由於其中一項控罪獲撤銷,無獲緩刑的黎智英、李卓人、梁國雄及何秀蘭,刑期由原先判囚8至18個月,扣減至5到12個月。 #要聞
    now.com 影音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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