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說樓市|居屋2020揀樓有咩常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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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除了私樓市場熱鬧,就連資助房屋也很多人關注,事關「居屋2020」終於出信給中籤買家揀樓。我們《胡‧說樓市》都收到很多谷友查詢,除了關注選擇什麼屋苑、什麼單位外,更多人問及揀樓程序,當中有不少誤解。今日我們想歸納準買家常見的三大誤解。

有人問,揀樓當日要支付訂金,究竟可否用現金來支付呢? 答案是不可以。如果有幸通知揀樓,記住要準備「銀行本票」以及「支票簿」。由於綠表買家最高可以做95%按揭,所以現場要支付半成樓價作為訂金。綠表買家要準備一張61,000元的銀行本票,抬頭寫為「香港房屋委員會」,就是用作支付樓價半訂金,若該半成訂金超過61,000元,準買家便要以個人支票繳付餘額。這一筆餘額,房委會是不接納買家用「現金」支付的,大家別大安旨意拿「現金」來支付。

但最多人問,揀樓當日除了交訂金外,還需否支付其他雜費,特別是「印花稅」? 因為一般我們買賣私樓,在簽署買賣合約後30天內就需要繳交「印花稅」。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的14日內,我們會前往律師樓簽署「正式買賣合約」,律師多數會要求買家多開一張支票代繳「印花稅」,但居屋情況卻是不同。

居屋何時繳付印花稅呢? 就是在物業獲發「入伙紙」時才需要繳付。所謂獲發「入伙紙」,也就是落成的時候。房委會會發信通知你,需要在指定日期內完成法律手續及付清樓價餘款,這時才要繳付印花稅。

也有很多人誤會「印花稅」的計法。別以為是按居屋訂價來計算印花稅,因為居屋訂價本身是有折扣的,而稅局徵收的「印花稅」則以市值來計算。所以實質所繳付的「印花稅」可能會比想像中高。另外買家還要在律師費、管理費按金等開支。

最後有人問,用家有長者計劃申請居屋,若不幸地長者在揀樓至成交前過世,又怎辦? 答案是以揀樓日劃線,如果長者於遞交居屋申請後,但揀樓前不幸過身,則不符合家有長者的資格;如長者於揀樓後不幸過身,即使在居屋仍未正式成交,仍可繼續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