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說樓市】知己知彼 代理新盤佣金點樣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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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買新盤的業主,或者曾聽過有代理會以回佣手法鼓勵買家入票,但其實佣金是代理主要生計,回佣不單會令代理收入減少,還有可能令準買家蒙受損失。

雖然部份發展商,會在整間代理行促成一定份額後,再提高佣金比例,行內稱為「跳BAR」,但未必一定有。而且按基本佣金2.5%計,買家每購入一層600萬物業,代理有15萬元佣金,並非全數落入代理口袋,還要跟公司對分。

目前全港38,908個持牌代理,以過去五年一手吸納量、按月平均15,812宗成交計,亦非個個有單開。所以就算有機制,準買家不宜濫用。

引伸問題,佣金回贈應否全面取消,或由局方出手監管呢?目前《地產代理條例》無明文規定代理可否將發展商佣金回贈給買家。地監局曾發出指引,規定代理銷售新盤時,若有優惠,要書面向準買家具體列明,所以是否可全面取消,也還看代理業界本身如何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