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及李柱銘等八人就前年818流水式集會案提上訴

【Now新聞台】律政司表示,已收到黎智英及李柱銘等八人就前年818流水式集會案提出的上訴申請。

818流水式集會案中,黎智英、李柱銘、何俊仁、李卓人、何秀蘭、吳靄儀、區諾軒及梁國雄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成,分別被判緩刑及入獄8至18個月不等,律政司確認已接獲八人就定罪或刑罰提出上訴。

另外831集會案中,黎智英承認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判監8個月,他亦已就刑罰提出上訴。律政司則表示,在考慮案件情況後,決定不會提出覆核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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