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田住所藏手槍案五月再訊 被告不准保釋

【Now新聞台】一名男子涉嫌在沙田住所藏有手槍及子彈,案件押後至五月再提堂,期間被告不准保釋。

案件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27歲被告陳玉龍被控一項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罪,暫時毋須答辯。

控罪指他周五在沙田廣源邨廣松樓一個單位,無牌管有1枝手槍、4個子彈匣及92發子彈。控方原本申請將案年押後半年,但裁判官認為時間過長,只准押後四個月至五月八日,屆時再了解警方調查進度。至於被告的保釋申請,裁判官以案情嚴重為由拒絕,被告須繼續還柙看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