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私家醫生指視乎病人病徵及接觸史決定需否做強制檢測

【Now新聞台】政府賦權私家醫生即日起至下月11日,若懷疑病人感染新冠感毒,可發書面指示,強制病人進行病毒檢測。有私家醫生表示,會視乎病人的病徵及接觸史,決定病人需否做檢測。

私家醫生即日起可要求,懷疑感染新冠病毒的患者強制做病毒檢測。

病人要在收到檢測指示後,兩日內完成檢測,他們可以選擇用醫生提供印有條碼的樣本瓶,留深喉唾液樣本交回指定醫管局或衞生署門診,或到政府認可私營機構自費進行檢測,在檢測限期後四日內,將檢測結果交回醫生。

若不按指示做檢測,會被罰款2000元及收到強制檢測令,再不遵從的話,可能被罰款2萬5千元及監禁六個月。

私家醫生需登入政府系統,登記病人個人資料及樣本瓶條碼,若病人沒有在限期內檢測,醫生都會收到短訊提示。

有私家醫生指,會按患者病徵及接觸史決定病人需否做檢測。

西醫工會會長楊超發:「有否接觸過新冠病毒患者、去過哪些場所、最近有否去唱卡拉OK、演唱會、有否去跳舞,這方面我們會多加注意,再加上患者表徵喉嚨很痛、發燒、傷風咳。」

有病人到診所求診,指有心理準備要接受檢測。

市民:「我沒有問題,若果醫生建議我做檢測那就做。若果醫生要我做檢測,我馬上交樣本,當然不會等兩日才交樣本,我自己也有擔心,醫生建議我做我一定做。」

政府指,收到強制檢測指示的人是懷疑受感染,不應到社區檢測中心做檢測,等結果期間亦應留在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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