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凱欣:疫情仍有威脅 現非補選適當時機

【Now新聞台】2018年立法會九龍西補選中勝出的立法會議員陳凱欣,被高等法院裁定非妥為當選;終審法院拒絕受理上訴,陳凱欣即時失去立法會議席。

提出選舉呈請的劉小麗到達終審法院,前年立法會九龍西補選,劉小麗被選舉主任郭偉勳裁定提名無效,高等法院指選舉主任沒有讓她解釋立場,有違程序公義及選舉公平;並頒布補選中勝出的陳凱欣非妥為當選,陳凱欣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

代表陳凱欣及代表選舉主任的律師都認為,法庭不應只着眼選舉主任有否讓參選人解釋;若查詢立場後,參選人仍然不符合憲制規定不可參選,對之後的選舉則不會構成實際影響及不公。

法官李義問:「法庭是否要假設選舉主任已有足夠資訊作決定?如果參選人能提供證明,說服選舉主任已改變立場,但被剝奪其辯解權利,是造成實際不公。」

陳凱欣一方認為,這是呈請人即劉小麗的責任,向法庭證明她符合參選資格。

李義又問:「法庭在選舉呈請中角色是其麼?能否就選舉主任在程序上錯誤作裁決? 」

政府一方指,今次案件應考慮更廣,舉例梁游宣誓案及陳浩天案,法庭都會考慮各人是否符合憲制要求。

但李義不同意,指陳浩天案,選舉主任已向陳浩天作詳細查詢,讓對方回應;而梁游宣誓案二人已當選,是因沒合法宣誓而失去議席,跟本案不同。

三名法官休庭後,決定拒頒上訴許可,即陳凱欣終極敗訴,失去立法會議席。

法庭會稍後頒下判詞,至於陳凱欣的議席出缺,立法會須於21日內刊憲。

立法會秘書處即日下午移除陳凱欣議員辦事處的名牌,擔任議員近兩年的陳凱欣,對裁決感到失望。

陳凱欣:「不是我個人做了任何行為,或言論或工作上有任何錯失;這完全是2018年補選前發生的問題,雖然是有心理準備,但相信大家都明白會有失望及不開心。」

至於政府應否補選,她認為疫情仍有威脅,現時不是適當時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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