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處延長協助外傭及僱主應對疫情措施

【Now新聞台】勞工處延長協助外傭及僱主應對疫情的措施。

包括容許僱主延長即將離任外傭現行合約有效期限,所有在今年12月31日或之前屆滿的外傭合約,可在僱主及外傭雙方同意下延長合約期限,最長至明年1月31日。現時外傭續約或開展新合約,可向入境處申請延後返回原居地度假,合共不超過21個月。

受疫情影響,外傭可再次申請延後,入境處會按情況考慮,酌情再批准逗留香港期限,不超過三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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