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港區國安法決定合憲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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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會議今日(28日)下午表決「港版國安法」,以2878票贊成、1票反對及6票棄權,通過起草港區維護國家安全法決定,該法例將會被列入基本法附件三,作為香港法律實施。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召開記者會,表示支持全國人大有關決定,並強調港區國安法決定合憲合法。 另外,副主席及執業大律師丁煌又提到立法後香港仍然馬照跑,舞照跳。港區國安法是全國人大要求所設立通過的,而23條明文規定由港府自行立法,兩者之間沒有抵觸。 至於有不少人擔國安法或會影響香港享有美國的特殊待遇,秘書長陳曉峰表示立法後會加強穩定香港經濟,可保障地方安全及促進投資者信心,使他們有更清晰的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