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擬推租賃型職工宿舍:使用面積4平方米 人數不超8人

6 年前
近日,北京擬以多渠道解決城市運行和服務保障行業務工人員住宿問題,促進職住平衡。在5月23日,北京住建委連同公安局、市規劃國土委發佈《關於發展租賃型職工集體宿舍的意見(試行)》,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據了解,租賃型職工集體宿舍是指專門租給用工單位,用於單位職工本人住宿并進行集中管理的房屋。《意見》明確增加租賃型職工集體宿舍供應的主要渠道,即在集體建設用地上新建、產業園區配建,及利用閒置的廠房、商場、寫字樓、酒店等房屋改建。 但值得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建築都可以該建委租賃型職工集體宿舍。據《意見》提出,用於改建為租賃型職工集體宿舍的建築應是獨立成棟或可實行封閉管理、建築面積達500平方米以上的獨立空間。同時,租賃型職工集體宿舍不得分割銷售或變相地“以租代售”,人均使用面積還不得低於4平方米,每間宿舍居住人數不得超8人。而在租金方面,《意見》并沒有給出明確的規定。根據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市場經濟研究所副所長鄧郁松表示,北京住房租賃市場大戶型房源供大於求,租金相對較低的小戶型房源則供不應求,而床位式租住產品幾乎空缺。因此通過提供單人間、雙人間、多人間等多樣化的產品,能滿足務工人員多層次的租住需求,有利於穩定租金、促進住房租賃市場的健康平穩發展。此外,在租住時間方面,《意見》提出,單次租賃合同期間一般不超3年,最長不超5年;并鼓勵租賃雙方就租賃合同一年一簽。據北京市房地產法學會副會長兼秘書長、首都經濟貿易大學教授趙秀池指出,借鑒學校、不對、產業園區集體宿舍的做法,推出租賃型職工集體宿舍,能就近解決這些城市運行和服務保障行業務工人員最基本的居住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