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8流水集會案 控方指和平集會非行使集會自由唯一要求

【Now新聞台】七名民主派人士組織及參與前年流水式集會案,法庭裁定表面證供成立,辯方決定不自辯及傳召證人。

因國安法案件被還柙的黎智英及梁國雄,由囚車押送至西九龍法院,李卓人、李柱銘等被告亦出庭應訊。

他們被起訴前年8月18日帶領示威者,由維園遊行到中環,辯方決定不自辯及傳召證人。

控方資深大律師余若海結案陳詞時反駁辯方所指,《公安條例》對和平集會構成不合符比例限制,指出終審法院已在案例中排除此觀點,認為和平集會並非行使集會自由的唯一要求,參加者須同時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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