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續審 首名證人前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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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黎智英案續審,控方傳召首名證人、前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作供。

黎智英被囚車押送到西九龍裁判法院。

同案已認罪被告張劍虹在控方主問下,確認自己1991年加入壹週刊擔任財經組編輯,4年後黎智英創立蘋果日報,黎智英每日到公司參與業務。

張劍虹2016年出任蘋果日報社長,負責監督蘋果日報運作,確保符合黎智英的編採方針。2年後獲黎智英委任為壹傳媒集團行政總裁。

控方展示壹傳媒集團2019至20年度的董事會報告,問他集團架構及人物角色,張劍虹指黎智英作為主席,是集團的最高領導和最終決策人,自己作為行政總裁時,負責執行他和董事局的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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