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碧如︰居屋綠表申請人須申報資產 虛報資料有刑責

【Now新聞台】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通過收緊綠表申請者資格,買入居屋前24個月內不得在港擁有物業,小組主席黃碧如相信不會影響公屋流轉,而申請者自行申報已達足夠的效用。

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主席黃碧如:「因為我認為個案,尤其是很誇張的個案是罕有,聲明是法定聲明,要聲明披露的資料全部是實在、真實,沒有誤導性,而且他都授權房委會,如需要可以調查。事實上房委會

每次收到這麼多申請表,每一份申請表同事都會審視,當然不可能每一份進行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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