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終審法院首度裁決 要求港府立法 承認同性伴侶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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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終審法院(相當於其他國家最高法院)9月5日裁定,政府應承認包括「民事結合」(civil union)等同性伴侶關係,令LGBTQ族群大為振奮。本案是人在獄中的「民間人權陣線」前召集人岑子杰,就港府拒絕承認海外同性婚姻註冊提出的上訴案,這也是終審法院首次直接審理同婚案件。法官們裁定,政府需提供一個「替代框架」,給予同性伴侶法律承認,港府有2年的時間規畫制定。

法院指出,政府未履行其積極義務、確立「替代途徑」,讓同性婚姻獲得法律承認,也沒有給予同性伴侶適當權利,違反「人權法案」;此替代途徑,得使同性伴侶滿足基本社會需求,還要使其消除屬於「下等階級」的感受。不過,終院駁回岑子杰要求承認其同性婚姻的請求。

岑子杰與美國籍伴侶於2013年前在紐約登記結婚,但婚姻關係不被港府承認,5年前提出司法覆核,奮戰至今。過去10年來,香港LGBTQ群體以法院作為主戰場,海外同婚在納稅申報、配偶簽證申請和父母權利等少數領域得到承認,但政府與立法機關相關作為進展緩慢。

事實上,香港社會對同婚亦越來越支持,2023年一項民調發現,有6成香港人支持同婚,較10年前的38%顯著增加;本次裁決影響重大,但仍要看港府實際採取哪些措施回應,在亞洲大部分地區,僅有台灣和尼泊爾允許同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