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8個月科技罪案逾2.1萬宗 警方陸續成立數碼法理鑑證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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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表示,科技罪案較10年前大幅增加,由約每10宗案件有1宗科技罪案,升至現時約每10宗有4宗。今年首8個月科技罪案超過21000宗,按年升約五成,損失金額約32億元,涉款及拘捕數字都有明顯升幅。警方上月在東九龍總區設立「數碼法理鑑證所」及成立總區數碼法理鑑證小隊,提升前線人員處理數碼證據及檢驗電子裝置的能力,預計明年內,在餘下三個陸上總區、即西九龍、新界南及港島總區,成立數碼法理鑑證設施。 數碼法理鑑證針對電腦或手提電話等裝置內的儲存記錄,例如圖片及影片等,把與案件相關的資料紀錄下來。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高級警司表示,如果案件較複雜,又或涉及嚴重罪案,例如是暴力案及網上詐騙案,就會交由總部的「數碼法理鑑證中心」處理,而各個總區的數碼法理鑑證設施處理區內約八成案件,因此數碼法理鑑證工作,相較以往要平均花月計時間排期處理非緊急的案件,處理時間已縮短一半,大幅提升效能。隨著科技日新月異, 數碼裝置的加密、傳輸及遠端刪除功能等,都為數碼法理鑑證工作帶來挑戰,強調警方要配備足夠技術應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