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炳強:相信傳媒有常識處理涉危害國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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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及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到立法會解釋23條的諮詢文件。有議員關注傳媒披露涉及重大公眾利益事項會否獲豁免刑責,鄧炳強稱相信傳媒有常識如何處理。

基本法23條諮詢文件出爐,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及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到立法會事務委員會解釋。

立法會議員(選舉委員會)簡慧敏:「一條全新的條例跟現有的條例,或者普通法原則不一致的話,會如何處理?」

林定國:「可能有衝突,這說得非常正確。我們為何要制定全新法律?就是希望統整過時的或者不相符的,我們將會在法律裡有清晰的條文指明哪些已失效,如何取而代之。」

立法會議員(新界西南):「(文件)提到有13名懸紅的通緝犯。參考美國的例子,會吊銷他們的護照。」

鄧炳強:「對於這些潛逃海外的分子,這不失是好的處理方法,所以我們亦會建議相關條文。」

政府建議23條就竊取國家機密的罪行立法,有議員關注傳媒會否容易誤墮法網。

立法會議員(新界東北)李梓敬:「很多時媒體都會接觸一些消息,亦會發放一些消息。如果這些消息可能涉及國家安全的話,他們都擔心自己有機會誤墮法網。」

鄧炳強:「當然這個不是很輕率,不是人人都說『我是為了公眾利益』就會獲得豁免,否則法律變得無效。我相信有關人士當拿著一些文件的時間,會有一個常識,理解到哪些是有合理權限披露,以及會相當可能危害國家安全。」

政府將就23條立法設「應變反駁隊」。鄧炳強在會上指,他將出任這隊的隊長,就與23條有關的抹黑言論作出反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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