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國安處懸紅100萬通緝海外8人

10 個月前
警務處國家安全處,在灣仔警察總部警政大樓召開記者會,交代懸紅通緝犯人事宜。國安處總警司李桂華及高級警司洪毅將會出席講解詳情。李桂華表示,《香港國安法》實施3年,至今拘捕260人,介乎15至90歲。他提到,注意到反中亂港分子,逃竄至海外後繼續違法,強調香港警方有責任追究。 被通緝人士包括:任建峰、袁弓夷、郭鳳儀、郭榮鏗、許智峯、蒙兆達、劉祖廸、羅冠聰。每人懸紅100萬港元。 針對上述犯罪分子,《香港國安法》第43條規定,警方國安處有權力對涉案人士資產凍結、限制、沒收及充公。警方會針對相關財產作必要措施,果斷截斷其資金鏈,防止制止危害國家安全活動。警方會繼續鍥而不捨,追查上述8人在香港或海外的聯繫人、同黨、幕後金主身分及資金來源等,調查是否有其他參與、從事、協助、教唆、資助煽動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等罪行。警方國安處必然會徹查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