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三讀通過的士司機違例記分條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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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立法會三讀通過的士司機違例記分條例草案,多位議員在辯論期間,表明支持嚴打「黑的」,但擔心記分制增加司機壓力,令業界人手更緊張。運輸及物流局就指記分制志在懲戒害群之馬,不會影響大部分奉公守法的司機。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我宣布議案獲得通過。」

議案在68票贊成、3票反對、13票棄權下,獲得通過。反對的包括江玉歡及自由黨的易志明、李鎮強,而棄權的包括工聯會及勞聯等多名議員。

的士司機日後違例,會按嚴重程度被記分。政府建議修例,司機濫收車資、拒載、改咪錶等會被記10分;兜路、「釣泥鯭」等要記5分;拒發收據、拒絕運載指定數目的乘客等要記3分。

如果司機累計被記10分,要在指定限期內,自費完成改進課程,通過考試可以減3分,如果沒有遵從就會罰款及監禁。兩年內,司機被記15分或以上,運輸署長會向法庭申請傳票,取消司機駕駛的士的資格。初犯停牌3個月,再犯每次停牌半年。

辯論期間,有議員贊成糾正的士業界生態,但認為應考慮加強執法。

立法會議員(選舉委員會)陸頌雄:「令到我們市民出行非常不方便,以及『頂著道氣』的罪魁禍首,這些一定要予以清除,問題就是用甚麼方法?與其推出多一項記分制,不如加強執法。」

立法會議員(航運交通界)易志明:「現時已經有條例規管司機,再增設這個記分制,是等同雙重罰則。在多重監管之下,確實為司機增加不少心理壓力,既然從事其他商用車輛的司機無同樣嚴苛的要求,司機自然就會選擇轉去任職其他沒有這樣大壓力的公交。」

運輸及物流局局長林世雄:「的士司機不會單純因為被乘客投訴而被記分,而是經過警方調查取證,以及被法庭定罪之後,才會被記分。我希望強調記分制志在懲戒行業內的害群之馬,對大部分奉公守法的良好的士司機並無影響。」

記分制將會在刊憲後,大約9個月生效。當局希望可讓運輸署和的士業界有充足時間準備,亦會研究是否強制在的士車廂內裝攝錄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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