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公署發現康文署戶外遊樂康體設施保養工程延誤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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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專員公署就康文署轄下戶外遊樂和康體設施的保養維修工作,完成主動調查,顯示工程延誤的問題嚴重。 公署調查發現,雖然康文署就設施的保養維修有制定指引,前線人員巡視時,如發現損壞需盡快安排維修。在2017至2021年期間,康文署由接獲損壞報告到完成維修,平均需時兩個半月至3個月。到2018至2022年期間,在外判承辦商所完成的維修個案中,接近四分之一至半數的工程,未能在預計完工日期前完成。 申訴專員趙慧賢認為,康文署管理轄下大量戶外公共遊樂和康體設施,有責任確保設施狀況良好。部分前線人員在日常的巡視,未能適時發現及匯報一些設施損壞已久或損壞程度嚴重的個案。該署在安排維修設施的程序,以及監察承辦商表現的工作,仍有不足之處。 公署提出11項改善建議,包括改善現時例行巡查的表格,以協助前線人員全面檢查設施和準確判斷設施的損壞狀況;加強前線人員對檢查設施工作的培訓,提高他們的安全意識,緊密跟進電腦系統研發工作,確保日後相關人員可實時檢閱相關記錄並按時跟進維修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