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因庭裁定梁凌杰死於不幸 倡消防購入更多裝備減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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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前年反修例示威期間,男子梁凌杰在太古廣場墮樓身亡,經過九天死因研訊,陪審團一致裁定梁凌杰死於不幸。

前年6月15日,男子梁凌杰身穿黃色雨衣,從太古廣場外棚架墮樓身亡。

死因裁判官高偉雄引導陪審團時稱,梁凌杰曾搜尋自殺字眼,但案發時沒有任何說話,表明有自殺意圖,若陪審團認為他是有意圖結束生命,可裁定他死於自殺。

另一個可能性是,梁凌杰雖然無配合消防員拯救,但他曾經望向下方,他可能相信自己會跌在氣墊,或者因為失手,或者判斷錯誤,而跌在行人路上,這情況下陪審團可以考慮,他是死於不幸。最後一個可能性則是,陪審團認為他根本不想墮下,則可裁定他死於意外。

兩男三女陪審團退庭商議超過四小時後,一致裁定梁凌杰死於不幸,並提出三項建議包括建議涉事地盤的建築工程公司,應該圍封所有施工範圍,並且放置警告標語,例如「高空工作嚴禁進入」及「嚴禁非工作人員進入」。

第二點針對警方及消防,指明企跳的相關案件,應該由警方統一指揮,以免混淆。

最後,是建議消防研究購入更多高空拯救工作的裝備 ,包括適合香港使用體積和面積較細的救生氣墊,以及不同面積的繩網或厚身帆布,用來覆蓋氣墊與行人路之間的空間,減低企跳人士受傷或死亡的風險。

死因裁判官高偉雄散庭前,特別提到明白公眾關注個別死亡案件,過程中也可能會有疑問或質詢,形容這是健康社會會有的情況,而死因庭責任就是釋疑,否則過分猜測,會對社會有不良影響。

他稱死因庭都希望盡快處理公眾關注的案件, 但死因庭沒有權力指明要特定部門,於指定時間內完成報告,只能夠要他們盡快完成。

死因裁判官高偉雄表示,他對梁凌杰的離世感到難過,又稱雖然梁凌杰的家人沒有出席研訊,但他希望他的家人能夠展開新生活,又祝他們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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