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明推翻認罪答辯 不小心駕駛案五月重審

3 年前
藝人楊明去年在山頂馬己仙峽道發生交通意外,被控「拒絕提供血液樣本作酒精測試」、「不小心駕駛」和「車窗玻璃透光度不足」共3項控罪,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續審。楊因早前已承認不小心駕駛等罪,裁判官要他還柙以候其背景報告。其代表律師清洪即代為求情,之後更自認或給了楊不恰當的指示,令楊相信不會被判監或還柙,指楊有意推翻認罪決定。裁判官最終認為楊的認罪答辯有不相符情況,批准其申請,並把案押後至5月11日審訊,屆時會由另一裁判官審理,楊准繼續保釋,而清洪亦表明,若楊作出如此決定後,他也不會再代表楊。(影片: 亞新社 EYEPR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