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不依法不應稱公民社會組織 支聯會:非由政權定義

【Now新聞台】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批評支聯會拒絕提交資料,公然不依據法律不應稱為公民社會組織,支聯會回應說公民社會並非由政權定義,相信港人自有定論。

支聯會未有按國安處要求提交資料,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批評說公民社會的人就應該守法。

林鄭月娥:「香港是一個法治社會,我們應有一個獨立的司法系統,所有有關違法行為都會經這個獨立司法權的司法系統作出裁決,任何人如公然﹑公開表示一定不會依據法律,我認為他們不能自稱為公民社會組織。」

支聯會回應指,30多年來,支聯會堅持與香港市民同行,風雨不改悼念六四,指組職的角色全港市民有目共睹。

支聯會常委梁錦威:「我想這個究竟支聯會在公民社會內的角色是由全港市民去決定,而不是特首林鄭月娥一人所說,就可以否定支聯會多年來努力,亦否定香港市民這麼多年以來堅持,這個我想香港市民有自己答案,不輪到林鄭月娥說三道四。」

支聯會說,公民社會組職不是由政權定義,正是因為獨立於政府體制以外才叫公民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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