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國衞:基本法無提區議會須由選舉產生 民主成分說法「僭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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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政府提出區議會檢討方案,直選議席大幅削減至不足兩成,比例是歷來最低。有立法會議員認為,民主成分有落差;當局指,基本法沒有列明區議會必須由選舉產生,形容民主成分的說法是「僭建」。

立法會討論區議會改制的小組委員會召開首次會議,非建制派議員狄志遠關注新方案下民主成分減少。

立法會議員(社會福利界) 狄志遠:「歷史告訴我,主要由委任組成,慢慢推展至主要由民選產生,只是保留小部分當然議員,這是香港社會大家追尋和推動事情。我個人判斷認為,民主成分與今日來說,新方案有較明顯落差。」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基本法)從來沒有提過必須由選舉產生,不同行政長官和立法會表述是需要由選舉產生,更遑論有甚麼所謂民主成分,在基本法上沒有,純粹是『僭建』。」

政府建議區議會由直選、間選和委任組成,有議員關注假如有委任區議員表現欠佳,有否免職機制。

立法會議員(新界東北) 陳克勤:「如何確保每一個委任的議員都可以做得很出色,而不會辜負市民或者政府對他們的期望,如果做得不好如何懲處,會否『搣柴』?會否因為是你委任的,所以不捨得『搣柴』,或不敢『搣柴』。」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不想看到有人打算得到委任議席後,那幾年不用做事,會說清楚責任不是輕易。他的角色和工作一樣,同樣在履職監察機制,日後履職監察機制會提出區議員職責亦有負面清單。」

新方案下,地區選區範圍擴大,當局稱,正研究適當增加選舉開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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