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擬修例 可讓控方就無罪裁決提上訴

1 年前
律政司擬提出修例,讓控方有權喺高等法院原訟庭審判庭對案件作出無罪裁決嗰陣,以「案件呈述」方式提出上訴。 律政司話,現行嘅《刑事訴訟程序條例》,即使高等法院原訟庭審判庭嘅裁決理由可能有法律錯誤,控方無權以「案件呈述」方式提出上訴,有別於裁判官或區域法院所作嘅無罪裁決。 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就認為,修例合理,現行安排之下,控方唔可以就法律觀點提出上訴,要等下次有案情接近嘅案件,先可以釐清法律觀點,而國安法係新法律,如果用較長時間等待,唔符合法治以及維護國家安全嘅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