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人士貸款計劃最快4月接受申請 全年無工開不符合資格

【Now新聞台】政府動用150億,為失業人士提供百分百擔保貸款計劃,上限8萬元,申請人去年須曾經工作最少三個月,並證明已失業兩個月以上,自由工作者亦合資格,目標最快4月接受申請。

政府建議推出失業人士百分百擔保貸款計劃,由政府提供擔保借貸,預計最少18萬人可申請,申請人需提供去年至少三個月的就業紀錄,證明已失業兩個月以上並須簽署失業聲明,如去年全年都無工作則不符合資格申請,自由職業和兼職人士如能證明自己曾工作及失去主要收入來源亦可申請。

貸款額上限為平均月入六倍,最多8萬元,年息一厘,首十二個月只還息不還本,之後最多分五年還錢,申請者若按時還清款項可取回利息,變相可免息貸款。

如以借盡8萬元計,首一年需還800元利息,之後五年每月本金連利息要還1300多元。

66歲的陳女士自己一個住在劏房,疫情前靠清潔、洗碗等散工,月入萬多元自力更生,沒有申領綜援,疫情後收入大減,她認為政府只擔保借錢不足夠。

陳女士:「上個月只賺了四千多元,剛好夠交租,口袋只餘下兩、三百元,哪有錢,我撿些東西回來吃,不用買,買些榨菜,這些榨菜十元五包,拌粥吃,希望政府派一些錢補貼沒工作的人生活費、租金等。」

政府重申不會設立臨時失業援助。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長時間經濟衰退,失業率高企,有些市民經濟有困難,我們提供多一個選項,看看用不用,能否幫上忙,審批程序會簡便一點,當然我們會盡一切能力防止濫用。」

另外,政府亦推出多項支援就業措施,包括開設更多臨時職位。

政府早前透過防疫抗疫基金在公私營機構設立臨時職位,已有約1萬6千人受聘,今次財政預算案

建議再撥款66億元,創造約3萬個不超過12個月的臨時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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