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選案】張可森還柙 何啟明、施德來和李予信獲釋

【Now新聞台】民主派初選案高等法院處理最後四人的保釋覆核,其中張可森須繼續還柙,何啟明、施德來和李予信獲准保釋外出,案件47名被告,有36人正在還柙或服刑。

張可森、何啟明 ,施德來及李予信,由囚車押送至高等法院。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聽完雙方陳詞後,認為無充足理由相信前公民黨的李予信、民協何啟明及施德來,會繼續實施危害國安的行為,決定駁回律政司的覆核,三人獲准保釋外出。

他們的保釋條件包括宵禁、定期到警署報到、不可在傳統或電子平台發表危害國家安全的言論及行為等。

何啟明要交3萬元保釋金,施德來和李予信則分別交10萬元保釋金,三人也各有10萬元人事擔保。

至於張可森,法官批准律政司的覆核,張可森須繼續還柙。他被帶離犯人欄前望向公眾席,向懷孕的太太大叫「我愛你」。

裁判法院早前批准初選案其中15名被告保釋,律政司就其中11人提出覆核,經高等法院聆訊後,4人包括譚文豪、郭家麒,伍健偉和張可森須繼續還柙。

案中47名參與或組織初選的被告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至今共有11人獲准保釋,案件早前已押後至5月31日再提堂,留待警方進一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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