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印發方案 允許港澳藥品及醫療器械在大灣區使用

【Now新聞台】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等八個部門,印發大灣區藥品醫療器械監管創新發展工作方案,方便內地的港澳居民就醫。

方案提出,允許臨床急需、已經在港澳上市的藥品,及在港澳公立醫院已採購使用的醫療器械,經廣東省政府批准後,先以港大深圳醫院為試點,取得階段進展後,逐步擴展至其他指定醫療機構。

患者使用新藥,要簽訂知情同意書明確糾紛解決途徑,借鑒港澳處理醫療事故的模式,參照國際通行的保險賠償機制,另外推動大灣區醫藥產業融合發展,積極穩妥開展港澳中成藥審批、藥品及醫療器械在大灣區生產等試點工作。

 

#要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