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若台方原則上批准陳同佳入台 已可跟港警研行程安排

【Now新聞台】保安局就陳同佳案件發聲明,指只要陳同佳原則上獲准入境台灣,台方已經可以聯絡香港警方研究行程安排。

保安局就案件發出三點聲明指,特區政府希望陳同佳投案一事得以盡快解決。第一步是台方批准陳同佳入境,強調權力只在台方手中,而陳同佳只要獲准入境台灣,即使只是原則上批准,台方已可經警務聯絡渠道通知港方,雙方警務單位可隨即研究行程安排。

保安局重申,司法協助從來都不是投案的先決條件,而本港司法協助條例不適用於台灣。特區政府不可能違反法例,台方以此作投案前設,完全不合理、不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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