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生前年黃大仙站外管有雷射筆被判入更生中心

【Now新聞台】一名中學生於前年涉嫌管有一支雷射筆,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罪成,判入更生中心。

19歲的梁傑銓由囚車押送至九龍城裁判法院應訊,控罪指他於前年1月29日,在黃大仙港鐵站B出口外,被搜出一支雷射筆,涉嫌管有攻擊性武器。

被告呈上多封求情信,其中一封由自己撰寫,提到後悔所犯的罪行,無輕視過當中嚴重之處,承諾不會再犯。

法官指,被告所犯的是一項嚴重罪行,考慮到他過往品行及學業良好,才獲准索取更生中心報告,而報告的內容正面,因此接納報告的意見,判被告入更生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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